过了诉讼时效,怎么打赢官司?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般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视为过期。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时计算两年的时限。 根据现有的《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汁算。”也就是说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诉讼时效是可以重新计算的。那么法律实务中,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呢?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方法延长诉讼时效,解决时效问题,具体如下: 一、要求被告重写还款计划,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以上十种方法是常用的,但不限于上述方法,如果你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一定要及时在时效内收集固定证据。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方能通过法律制裁被告,限制被告的某些权利,促使其积极还款或支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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