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登记备案通过率仅约10%!4月16日,这一信息在私募界和律师界的朋友圈被广为转发。随后有不少业内人士针对该消息进行了解读。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于4月15日表示,当前私募登记备案工作没有停止,《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发布后,新增备案通过率大约为10%,为首发产品补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和重大事项变更提交的法律意见书的通过率也分别约为10%。 基金业协会表示,通过率低的原因可能在于相关机构没有认真学习“2.5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八)》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内容。 法律意见书不符合协会的要求,私募管理人和律师没有按协会要求整改,是低通过率的根本原因。 通过率低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 经营范围存在民间借贷、P2P、担保、商业商务咨询等非专业化业务。 “经营业务范围不是按照《基金法》的要求填写,而是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填写,前者是约束买方的法律,后者是约束卖方的法律,业务范围是有区别的。” “还有一些机构的经营范围中既包含一级市场的业务也包含二级市场的业务,机构既自己买卖又给他人提供投资咨询,这是存在利益冲突的,资本市场最为基本的监管原则就是防止利益冲突。” 二、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 “但是在机构报来的材料中没有一个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也不会给通过。” 目前的要求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全体高管都需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私募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应具备从业资格(从业人员的过渡期只是针对已登记管理人而言的)。 三、注册资本不符合要求 “关于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的比例很多机构非常困惑,基金业协会并没有对实缴资本作出相关要求。上述基金业协会人士称,任何机构的实缴资本至少要覆盖6个月的经营成本,前6个月要进行产品的备案申报,申报成功后才有管理费收入,很多机构把注册资本写的很高,但是实缴资本很少,也没有给通过。” 四、内控制度不符合要求 “机构对自身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的描述就是简单的把别家机构的风控制度抄一遍,既没有相应的人员也没有与专业的机构签署外包服务协议,律师更是没有去论证机构是否满足了内部控制制度意见的要求。” 五、律师的法律意见没有按要求发表 “部分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没有按要求发表意见,仅简单核对了申报资料与工商资料是否一致。” 根据公布的原因,私募界和律师界应该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主要依据需要认真学习,仔细研读 1、“2.5公告”:对登记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法律意见书提出了具体要求; 2、《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对经营范围、名称、同业竞争、利益冲突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3、《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八)》:对法律意见书提出了要求; 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对内控制度提出了要求。 (二)自查后整改非常重要 新政前的绝大多数私募管理人都是不完全符合新政要求的,因此整改是多数管理人必须开展的工作。 从反馈的信息看,带着问题申请登记是不可取的。 (三)私募管理人和律师的专业性也很重要 认真学习,是提高专业性的有效方法。旁门左道,复制粘贴,容易误入歧途。 (四)规范运行的管理人依然受欢迎 规范是王道,法律意见书工作的重点应落在整改、规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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