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德阳中院清算和破产审判庭正式挂牌。据悉,这是四川法院成立的首个清算和破产审判庭。该庭的成立,将大大提升德阳中院清算和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为依法化解产能过剩,积极稳妥处置 “僵尸企业”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 近日,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德阳中院清算和破产审判庭。 记者昨(11)日从德阳中院了解到,该庭目前已挂牌,庭室编制已经到位,具体人员配备、庭长人选等仍在紧锣密鼓的落实中。 主要干啥? 进一步提升办理专业化程度。 据了解,该清算和破产审判庭职能包括: 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审查, 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的衍生诉讼案件, 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 负责企业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 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 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 破产档案的管理。 为啥是德阳? 曾妥善处置“二重”破产重组案。 全省首个清算和破产审判庭为何出现在德阳?对此,有法院系统内部人士向记者提及,此前德阳中院妥善处置“二重”破产重组案,也摸索出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记者从法院方面获悉,2015年9月,德阳中院受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件,11月30日,德阳中院裁定批准了二重集团和二重重装的重整计划,并公告终结,标志着资产总额为210亿元、负债230亿元、有出资人50000余位的二重集团和二重重装司法重整成功。 德阳中院也因此收获了来自各方的高度评价:历时70天的司法重整程序有序、有效、平稳结束,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形成了司法重整的“二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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