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商总局网站12月2日最新信息,【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起全面运行,“老赖”今后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为IPO或新三板挂牌目的,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券商、律师都要审查董监高候选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否存在任职资格的消极条件。对于存在《公司法》前述规定前三种情形的,股东基本上不会提名其为候选人。 一方面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截至10月30日,全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计312.36万户,其中企业275.58万户,均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2015年12月2日,工商局网站要闻 |
蜀ICP备10206154号-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402室|访问人数: 蜀ICP备10206154号-1
GMT+8, 2025-5-5 12:57 , Processed in 0.06438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