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今天给巴人传了这样一张照片,然后巴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司法公开,司法便民当然是好事,但是领导们作出如此决定的时候,能否真正地考虑一下现实情况,考虑一下法官的感受。当前情况下,公布法官的手机号码是否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就想问几个问题: 第一,如果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外打法官电话,法官要不要接?如果接的话,法官是不是就是24小时处于工作状态;如果不接,当事人会怎么想,所谓的公布手机号码又有何意义? 第二,如果只是让法官在工作时间内接听电话,那和公布办公室的固定电话有什么区别? 第三、为什么只公布办案法官的电话,领导们的电话是不是应该带头公布? 法官们都在用自己的心力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但是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是否就是不断地给法官增添压力? 如果这也是创新,这也是功绩的话,巴人真心说一句,也许,可以发动法宣部门写一堆材料将这项举措打造成典型,但是对于一项没有生命力的措施,最后只会悄无声息地束之高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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