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卫东展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认定喀什检方违规的文件及原审判决 尽管拿到无罪判决已一年多,新疆律师干卫东还在为申请国家赔偿烦恼。今年4月中旬,他又去了3趟喀什中院,还是没立上案。 他申请赔偿停止执业3年的损失84.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数额高,这是中院不敢“接招”的原因。干卫东洗脱的罪名是介绍贿赂。检方指控他替当事人向一名法官转交一台价值3125元的组装电脑,并促成当事人行贿1万元。他仅承认转交电脑,但认为不构成犯罪。喀什地市两级法院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案子能翻,一方面靠几名律师驰援辩护,另一方面则靠他自己坚持:申请公诉人回避,对证据坚决质证,展开连番控告……当地司法部门一名官员称,此案之后,当地律师的执业环境宽松很多。 被指介绍行贿 喀什,克孜都维路,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藏在一栋居民楼里。律所墙上的执业律师头像中,唯独没有干卫东。照片是他被停止执业时撤下的,重新执业后他嫌麻烦没再挂上。 停止执业的原因是他被控介绍贿赂。干卫东说,惹上麻烦前,他被要求作证“见证行贿”。 2011年4月,干的前当事人谢某打来电话。“谢某说,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反贪局干部翟某告诉他,检察院要在月底抓法官王某,让我给他作证,证明看到他给王某送了5万元钱,如我不给他作证,就要收拾我。我拒绝了。” 十多天后,王某被抓,谢某再次来电。干还是不答应,“这事我没看见,当然不能作伪证。” 麻烦接踵而至。 当年5月24日,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向地区司法局发函,要求对干卫东停止执业。那段时间干卫东在青海经商。5月底,妻子告知:翟某打她电话,说有事要找他,她给了他在青海的住址和新号码。 干卫东后来没接到翟某来电。 当年9月21日,干卫东回到喀什,按通知先后去了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反贪局和喀什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市反贪局,他被连审3天。办案人员问了两件事,均与法官王某有关。 据干卫东说法,2007年,他代理陈某与他人借贷纠纷案二审,审理法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其间结识喀什中院民庭的助理审判员王某(后因收受贿赂9.8万元获刑8年)。 “王某称其舅舅是自治区高院领导,陈某便求他帮忙使其案件可改判或发回重审,后应王某要求为其组装了一台电脑(价值3125元)放于我租住的居所。后王某前来取走电脑。王某多次对陈某说,已给其舅舅打了电话。后又听陈某讲,给王某送过5000元钱。” 另一件事,是他2008年代理的谢某诉他人合同纠纷案。他应谢某要求,介绍了主审法官王某,三人曾在一起吃饭娱乐。 “2008年底,谢某案子败诉,告诉我说给王某送过5万元,同时要我作证去控告王某,因我根本不知道有送钱的事,被我拒绝。” 干卫东对办案人员承认转交过电脑,但否认介绍行贿或促成行贿。 “3日下午回到家,办案人员以‘不签字就把干卫东带走’的方式胁迫我妻子在‘取保候审保证书’上签字。这是截至当时我唯一收到的法律手续。此前,传唤、审讯没有任何手续。” 律协派人辩护 干卫东随即向喀什地区检察分院及自治区检察院递交《控告状》,控告谢某与办案人员翟某诬告陷害,反映检察院违规通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关押他49小时,审讯时以不让休息的方式等逼供。对此,地区检察分院答复:上述行为系办案需要,不违规。 喀什律师协会很快关注该案,并指派一名律师,干卫东另委托一名律师。 “喀什的律协非常给力!”干卫东说,两名辩护律师复制卷宗证据后,律协多次开会研究。 律协和辩护律师意见一致:干卫东不构成介绍贿赂罪。律协建议做无罪辩护。 干卫东注意到,喀什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柳某是此案公诉人,而柳某曾多次参与对他的审讯。 “按刑诉法规定,对回避申请应当做出书面决定,而不是所谓‘答复’。我随即再次提交书面申请,喀什市检察院用口头形式驳回申请。我又第三次提出回避申请,法庭才认为柳某应当回避,遂休庭。” 一审获刑1年 干卫东称,陈某送王某电脑,确实是他转交,“但陈某的笔录非常清楚地说,电脑系王某索要,并非我介绍。陈某跟我说准备送一台贵的,我知道后还劝他别送。他坚持送,我劝他组装一台。” “陈某送1万元给王某,说是我带他去的王某家。但王某在多份笔录里称,干和陈一起到其家中,在干不在场的情况下,陈给其现金。正推搡间,干进来,陈即将钱收起并藏于大腿外侧,后陈将钱放在被褥下离开。这一细节足以证明陈某送钱我不知情。” 王某受贿案已生效的判决书显示:王某收受陈某钱物的行为,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陈某钱物后,王某并没给其舅舅打电话,没有帮忙,故对该行为没有认定为受贿,其数额也未计算在王某受贿数额内。干卫东认为,首先,他没有介绍行贿的事实;其次,王某既然没有因此被认定受贿,又怎能指控他介绍贿赂? 谢某送5万元一事,证据亦自相矛盾。谢某在举报材料里说是 “3个时间根本不吻合。谢某的司机还出庭证明,谢某在案件败诉后,多次要我作伪证证明看见谢某给王某送钱。” 干卫东同时控告翟某等6人非法拘禁,控告翟某、柳某、谢某诬告陷害。 干卫东上诉。喀什地区司法局、喀什地区律协向喀什地委政法委提请监督本案,但无下文。 同年 多名律师驰援助翻案 让干卫东耿耿于怀的是, “这个电话太过分了。本来我的案子一直瞒着两个孩子,但判刑的消息扩散后,孩子都知道了。”干卫东说,其长子在杭州谋生,有抑郁症,2013年跳楼自杀。 早在2012年7月,干卫东就将遭遇发布在微博和博客,初始关注者寥寥,后来干卫东变成微博控,粉丝涨到1万多个,遭遇渐被其他律师知晓。2013年3月,贵州律师周立新与山东律师刘金滨介入此案申诉。 周刘等律师介入后, 申诉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对干卫东的持续控告作出答复,认为喀什检察机关在办案时有四点不对:在办案工作区将其滞留达40余小时,同步录音录像不全面,违规;公诉人既参与侦查又承担起诉工作,违规;在对该案初查阶段,即向喀什地区司法局发函要求配合对其停止执业,做法不够谨慎;对其立案后,在没有联系和查询的情况下即网上追逃不妥。 去年1月27日,重审宣判干卫东无罪。干卫东随后恢复律师身份。他随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其停止执业3年的损失84.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并要求地市两级检法部门登报致歉。 一年多过去,喀什中院至今没有立案。“法官认为数额太高。我和我的家庭因此案受到巨大伤害,而且,不管最终赔多少,应该先立案。” 今年4月27日,记者在喀什中院联系采访无果。喀什市法院院长短信称“以生效判决书为准”。 据喀什地区司法局一名官员介绍,干卫东翻案后,喀什律师的执业环境宽松很多,相关部门很少再发来停止律师执业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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