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是在参加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做上述表示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相互持股。但是民营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中的话语权缺失,一直是国内经济学界和民营企业关注的问题。 吴敬琏认为现在很多国企让民营企业进来就是为他们承担负债,企业还是由国资和政府控制,这并不能叫做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如此,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很多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国企改制中,背上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最后锒铛入狱。 对于过去十年中出现的国进民退和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国企改制中被判刑等问题,包括最为典型的“顾雏军案”,吴敬琏认为应该重新审视,以重树民营企业家信心。 “你让民营企业来入股,这些问题的是非功过如何不能弄清楚,怎么可能让大家重树信心呢?”吴敬琏表示。 始于2005年7月,终于2008年1月的顾雏军案件,是新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经济事件之一。该案的意义不仅仅限于案件涉及主体的本身,同时也被认为是“国进民退”开始的标志。 顾雏军事件后,相继发生了陕西私人油田国有化,山西煤矿重组事件,也相继出现龚家龙、兰世立、李纯、曾成杰等有争议的民营企业家司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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