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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次受理二战被掳劳工诉日企

2014-3-25 10:2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33| 评论: 0

摘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受理二战时期中国被掳劳工对加害日本企业的起诉。2014年3月18日下午正式通知中国原告的代理律师,康健、李海彦代表原告和其他代理律师到法院领取了立案通知书。随后,劳工原告及遗属代表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受理二战时期中国被掳劳工对加害日本企业的起诉。2014318下午正式通知中国原告的代理律师,康健、李海彦代表原告和其他代理律师到法院领取了立案通知书。随后,劳工原告及遗属代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战日本侵华时期,部分中国人被强掳到日本当劳工。中国原劳工及亲属曾多次在中国及日本分别起诉企业,但全部不获受理或败诉。二战时期,日本大量征用男丁为军人,令当地企业严重缺乏劳动力。为填补空缺,大量中国劳工被送到日本做苦役。据中国官媒新华社资料,当时共有38953名中国劳工被押送至35家日本企业。今年226日,2名原劳工及35名劳工亲属合共37人申请起诉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及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旧称"三井鉱山")。原诉人律师康健于18日表示另有3名亲属加入诉讼,令原诉人数目增加至40人。

    日本房长官菅义伟曾就起诉申请在记者会上回应,指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已列明中国会放弃国家索偿权,当中包括了个人索偿权。周三,菅义伟再度重申对中国的道歉,但指中方要是坚持决定,将会影响两国关系。北京政府多次批评东京政府,指日本对自己二战时期的作为从不认错及从不反省。中国外交部指责日本政府单方面地曲解《中日联合声明》,要求日方妥善处理中国受害人的赔偿要求。代理律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原告诉求铁证如山,我们对胜诉充满信心。诉讼要求有二:一、被告日本企业向每为中国受害人人赔偿一百万元人民币,二、在中国和日本报纸上登道歉声明。
   
多年来,日本法院拒绝了无数中国劳工对企业的起诉。2007年,日本最高裁判所更裁定中国人无法向日本要求个人赔偿。法院指在中国在1972年签署《中日联合声明》时,已承诺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这是在日本类似诉讼的最终司法遵循。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受害人在日本的诉讼虽然都败诉了,但绝大多数日本法院在判决里,都认定了加害事实的存在。很多日本律师数十年无偿地帮助中国原告人(劳工、慰安妇、毒气受害人、细菌武器受害人等)在日本进行诉讼,他们的义举也令人崇敬。

    日本政府官房长官 菅义伟在周三亦再表明对中国劳役深感遗憾,但强调声明中中国已放弃索偿。"日本不能否认当年令强制劳工陷入困境,而对人们所造成的折磨及伤害,日本感到十分懊悔。" 菅义伟表示。但他认为北京法院的决定会为中日伙伴关系带来不少问题。"中国的决定将会诱发同类诉讼,所以我们不得不担心这对中日战后和解以及中日经济关系的影响。"

    88岁的张世杰为原中国劳工,18日记者会当天,他与家属到场。据官媒《环球时报》报道,儿子张杨代表父亲发言,说父亲对当年的事情一直记忆犹新。他亦在家里跟子女们说:"可有救了,可有盼头了。" 他同时感谢代理律师长期不懈的工作与努力。他说他眼看着康健律师白了头发。

    北京法院对此案立案受理后,类似案件的起诉有可能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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