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先后颁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就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 在科学界,转基因的基本理论“一个基因只编码一个特定的蛋白质”,其实早已过时,这是50年前的理论。科学界早已取得共识,基因与蛋白质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基因技术是在极不完善的、在今天看来甚至是错误的科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认为,对于基本理论是错误的转基因技术,我们需要对其科学理论基础进行全面深刻的认识和反思,需要对现有的科研、实验、开发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我们认为,现有的转基因重大科技项目很可能没有存在的必要。我们需要终结现有的大干快上、混乱的转基因科研、实验、开发。在全面反省的基础上再确定哪些科研项目值得做。 我们认为,在转基因的全领域、全链条,均存在大量漏洞和问题。从发展规划、经费审批调拨、立法、科研、实验、审批,再到推广、监管、善后、生物国防等全系统、全链条,均存在大量的漏洞。有的不仅是漏洞,而是一片空白,是缺乏法律法规,是故意开后门;还有的是科学家制造假实验、假数据,实验不科学;还有的是知名科学家知法犯法,是有关部门玩忽职守、执法犯法(目前掌握的几个实验都指出,农业部颁发“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关键依据,“食用安全性”毒理学动物试验,很不科学,有的是用“假样品”做“假试验”得出“假结论”);还有的是营私舞弊,是恶意犯罪。 我们建议,在国内必须立即停止推广转基因食品,已经审批和生产的转基因食品也暂停;立即叫停现有的转基因项目(安全评价实验除外),停止拨款,并对现有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在全面核查之后,惩办转基因领域滥用经费的一切营私舞弊、违法违规行为。 我们建议国家成立“转基因安全国家调查委员会”,负责上述工作。以国家安全、军队、环境、医学及有关部委、各方面专家、公众代表为基础,对转基因安全问题进行国家调查。调查应该坚持全面、独立、长期、开放的原则,对涉及转基因问题的所有方面,包括国家转基因发展规划、经费、技术安全性、立法、科研内容、科研体制、实验、审批、推广、监管、善后、生物国防及相关外国企业在国内的经营与运作进行全面调查;调查要独立于主管政府部门,由多领域专家侧重从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粮食安全等角度调查;调查特别是实验要坚持数年,通过长期实验验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开放是指,可以吸收国际上对转基因安全方面的研究成果,可重复法国、俄罗斯、新西兰、美国等学者的试验,验证其可靠性。 另外,还需要明确科学刑事犯罪新规范和量刑的新原则。今天我们修建个下水道、盖个楼房,还有质量安全的终身负责制度,但是涉及13亿人民的大事却无人负责。要强化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风险意识、后果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转基因问题是涉及全民族健康和生存的大事,是涉及整个人类生存的大问题,对于这样的重大问题,需要有科学家、负责人、相关集团、部门负责,需要有人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我们认为,在没有对转基因的基本科学理论体系进行深刻反思之前,在没有对现有的科研实验进行深刻反思之前,在上述漏洞、空白、后门不被堵住、纠正之前,在上述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营私舞弊、恶意犯罪不被调查处罚之前,应该禁止一切转基因农作物、农产品、食品的商业化。 另外,国家还应对转基因的其他领域进行调查,诸如医药等。并以此为戒,推进国家科研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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